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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周翔】野狗与男貂蝉

武侠paro  貂蝉盟主周泽楷×初生牛犊孙翔


  江湖中有耳朵的人,绝无一人没有听过“一枪穿云”周泽楷的名字。轮回教宗这位圣子有极了不得的本事,十九岁初出茅庐便使前任掌教张益玮倒戈卸甲,从其手中夺下“碎霜”“荒火”两枚圣令,坐上了轮回的头把交椅。又二年,华山论剑,周泽楷力挫各派,独冠群雄。当是时,嘉世式微,叶秋意懒,群龙无首。周泽楷武学冠绝当世,所属教宗蒸蒸日上,遂被一致推举为新任的武林盟主,至今再一年耳。

  传说,这位盟主仙姿玉貌、天香颜色,以月为神,以玉为骨,芳容丽质更妖娆,秋水精神瑞雪标,神清骨秀、出尘绝俗,江湖人戏谑其容色,将他与烟雨楼“女诸葛”并称,诨号“男貂蝉”。


  “但江湖中人受蔽甚矣!”门外风雨交加,驿所大门紧闭,把潮意都隔在了一楼厅堂之外。说书人纸扇一合,醒木拍桌,神飞色舞道:“这个周泽楷,容色如此之盛,并非别的,只因她本就是一届女流。话说华山论剑比武擂台上,她一脱巾帽,鬓发生香,竟引得千百只蝶来,磷粉扑簌簌地迷人眼,他这剑呐,就从粉末里——‘哧溜’刺了出来……”


  “混说!”台下传来一声清亮的呵斥。循声看去,只见一黑袍少年一掀茶碗拍桌而起。那少年也十足俊朗,鼻似截筒,目如点漆,身量极高,一袭玄墨棉袍,极利落地贴合他劲瘦有力的臂膀、腹背。他右手持着一柄较他还高的哨棒,顶头削尖,腰上佩着一把宽背长刃的朴刀,刀身漆黑如墨,古拙的刀刃上镂了两道长长的血槽,一眼便知这是杀人饮血的凶刀。


  那少年长眉剔竖,驳道:“神神鬼鬼,哪有人能招得蝴蝶来?再者说蝴蝶就是来了又如何?周泽楷竟还有控制蝴蝶去啄对手的本领吗?”


  说书人已是老江湖,倒也不慌,慢条斯理地辩说:“这世上无奇不有……”他暧昧一笑:“蝴蝶自然不会醉人,人自醉罢了。”暧昧的笑声在驿所中蔓延开来。


  那少年却懵懵懂懂,一副不通事的模样,“……不知所云。”他说:“周泽楷有那么神?”


  “敢问这位少侠,你可是亲眼见过那位‘貂蝉’同人比武?”


  少年语塞:“没有。”


  “等少侠有机会和‘貂蝉’一战,便知小老儿所言非虚了。”说书人装妖作怪,留下两句箴言。被扰了兴致的茶客帮腔道:“小兄弟须知,天外有天,人外有人!。”


  “小兄弟还是顾好自己,别遇上了周泽楷,也如他人一般,不明不白便‘醉’死了。”


  黑衣少年听得糊里糊涂,不明白这群人笑语中的含义,只觉话中很不尊敬。他颇觉受辱,以为这些人在笑自己比不上周泽楷,遂一甩哨棒,扬起下巴不服道:“我才不信你,我孙翔早晚有天挑了周泽楷,你们等着瞧!”


  孙翔说罢,一拍桌,桌上的斗笠叫他蛮力一震,翻飞而起。他伸手一捞,拿住斗笠,负气地一拱手,便推门离开,走进雨中去了。厅堂中唯余一片倒抽冷气之嘶声——


  却有不明所以的茶客问了:“这孙翔……是什么来头?”江湖中有耳朵的人,也合该要听听孙翔的名号。江山代有才人出,年年都有在武林崭露头角的少年英才,而孙翔更是他这一辈中的佼佼者。若只是如此,也就罢了。江湖中闯出名头的侠客,多有各自的别称雅号,孙翔也不例外,但他的别号却难入耳——


  “兄台有所不知,你可听说过日前给叶秋下战书的那位越云道长?据说出了山门,已经还俗了。”


  “那位野犬小郎?”问话那人噤起鼻子道:“真是初生牛犊,不怕虎啊……”


  大雨倾盆,满路泥泞,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地,方圆百里皆是层层叠叠的峦嶂,恐怕就只那一处可供休整的逆旅。孙翔走出驿所不过一刻钟,便有些后悔了。


  但回去是绝不能够的。他一恨摧眉折腰,二恨遭人看低,三恨技不如人。就好比他昭告天下要约战叶秋之后,原本对他五体投地般信服的师兄弟们,却都目光躲闪起来,言辞闪烁,又劝他不要好高骛远,仿佛他绝比不过叶秋一般。


  叶秋也就算了,孙翔不忿地想,周泽楷又算什么?不过是比他早生几年,这短短三年岁月,就足够那姓周的习得怪力乱神的术法,能使什么乱七八糟的蝴蝶蛾虫都收为己用吗?


  孙翔在雨中荒山里行进了约三十里,天色渐暗,才在山坳处找到一个可堪避雨的洞穴。洞穴约有二三十步深,孙翔向洞中一望,只看见一片漆黑。孙翔自恃武艺高强,行走江湖并不谨慎。只在洞口扫了一眼,见洞口被雨打湿的泥土上并无人、兽的脚印,便安心地钻进了洞中。


  孙翔从怀中摸出一支火折子点燃,借着着微弱的火光,往洞中摸索着走去。不过十来步,转过一处曲折的岩壁,竟又遇上了另一处火光。那火焰要比孙翔的火折耀目得多,篝火的苗焰要有十寸余。火焰之后,一位白衣公子正席地而坐,警惕地看向孙翔。


  习武之人大多目力了得,孙翔更是目光如炬,一眼就发觉了洞中另一人的不同之处——那人太漂亮了,艳冶如山精妖鬼,蛾眉螓首,美目沉凝,直直地看向孙翔。


  孙翔被他看得一怔,见人生得好看,又瞧他文弱可怜,心中不免涌上一股怜惜之情,立刻就把手中哨棒扔到一边,唯恐吓着这美人。“叨扰阁下。”孙翔大大咧咧地一拱手,道:“路上遇到大雨,没地方躲,进来避避,不好意思了。”说着,便熄灭手中火折,摘下了还成流往下淌着雨水的斗笠。


  那美人也不言语,只木怔怔地点了点头,将自己的身子往左近挪了挪,给孙翔腾出了一个在篝火前安身的席位。只是方才孙翔行路时未曾特意躲雨,身上的衣物被雨淋得不轻,此时却也不好满身雨水地往人身边凑。

于是孙翔扔下斗笠,卸下佩刀,先解开护腕,再扯开腰带,就站在原地,宽衣解带起来。

 


  

  

  周泽楷从松江府北上而来,披星戴月,不敢有半点喘歇。原本以他的脚程,此时已该行至燕云一带,但不知谁的手笔,向人走漏了他的行踪,招来了层出不穷的围杀。自从他上任武林盟主,这样的麻烦风波接二连三。他不怕和人交手,只是到底寡难敌众,他虽是挣脱了意图绞杀他的罗网,但到底是耽搁了时候。


  时值浓春浅夏,周泽楷重伤了最后一位找上他的刺客后,原本微风中的细雨瞬时滂沱起来。浓云从天际处翻卷上来,云遮避日,暮光熹微。


  他也是碰巧遇上这处洞穴,躲进来,生了火,灼热的火光赶走了一路的冷乏。他在这火光里打坐调息,准备过一会儿便继续向北赶路。这里离顺天府约摸只有一百来里,他稍作休整,赶在明日午时之前就能抵达皇风山庄。


  但他运气实在不够好,就给自己这么一小会儿的闲暇,也要被不速之客叨扰。这来人一见到周泽楷,眼睛就直愣愣的。周泽楷对这样的眼神习以为常,他这张脸为他带来的麻烦不比盟主之位要少。


  可当那少年站在周泽楷面前扯开腰带时,周泽楷还是心神一震。手腕一抖,两枚镖柄就贴在了掌心。


  那少年脱了外衣,见周泽楷一脸冷肃,好似终于明白过来自己的失礼,面上浮现一丝赧色。他隔着篝火,蹲到周泽楷面前,歉疚道:“不好意思啊,姑娘,真对不住,我这衣服湿,脱下来拧拧。”他眼神真挚:“无意冒犯,唉!”他挠挠头,仿佛不知道该怎么说,于是只好又说了一次:“真对不住,姑娘。”


  周泽楷看那少年没事找事一样,一会儿拧拧衣角的水,一会儿捏捏后颈,既百无聊赖,又手足无措。周泽楷把袖镖收回袖子里,出声说:“不是。”


  “啊?”仅着中衣的少年惊疑道:“不是什么?”


  “姑娘。”周泽楷闷声回答:“不是姑娘。”


  孙翔这才敢抬头直视对方,在昏暗的光线下瞅了好一会儿,火光下的俏丽人士穿得极严实,但好像确乎是有喉结半遮半演地藏在其领口间。半晌,孙翔才讷讷道:“哦……真对不住。”他说:“我叫孙翔,不知阁下怎么称呼?”


  孙翔蹲坐在地,抬着炯然的双眼欲盖弥彰地偷瞧着周泽楷。


  周泽楷一时间觉得这人有些愣头愣脑,同江湖传闻中那个叛出越云山的还俗道士,挑衅霸图总舵头韩文清,还给未尝一败的“斗神”叶秋下战书,逮谁咬谁的野狗……半点对不上号。但周泽楷看到了孙翔的佩刀,玄铁铸成,宽大威风,是寻常难得一见的品相,和江湖传闻中的“横刀”倒是一般无二。


  周泽楷一时分辨不出孙翔的来意,不免有所保留,遂半遮半演道:“姓周。”


  “哦!周兄!”孙翔既知这位周兄并非女子,便也松快下来,往地上一坐,抻着他的外裳凑着火堆烘烤。“周兄你身上好香……对了,你也姓周,也不知道你和周泽楷比,谁更好看。”孙翔絮絮道:“周泽楷叫人吹得要上天了,连蝴蝶都耍得,耍的幺蛾子还差不多。”


  周泽楷听不大懂川蜀土话,直觉不是什么好话,也不应声,暗暗思量要找个什么借口离开。


  “……我总要把周泽楷也打他一打,不过还是先找到叶秋再说。”孙翔说:“周兄你呢?”


  “啊?”


  “你要去哪呢?”


  周泽楷摇摇头,又点点头,说:“顺天。”


  “呆子。”孙翔扑哧一笑。


  周泽楷不太高兴,却也没说什么,口舌之争他是争不过的,但他也从不轻易出手相斗,遇上这种时候,他多半只有暗自气闷。


  “唉,周兄。”孙翔笑够了,他端量着对面的周泽楷,细高挑儿的身材,不胜衣杉,脸面白嫩,目光粼粼,十足的书生模样,想来不会武艺。遂道:“我正好要到那边去,不如我们一道,我护送你。”


  周泽楷目光微动,但还是婉拒:“不用。”


  “你不是武林中人,不懂我们的恩怨是会死人的。”孙翔说着扬起下巴,颇为骄傲一般,“顺天府的皇风山庄听过吗?”


  周泽楷竖起耳朵。


  “皇风也算有本钱的门派了,不知得罪了什么人,前段日子,一夜之间——就被灭了满门。”孙翔煞有介事道:“总之,这一路估计不太平。你跟着我,我肯定会护着你。”


  “没得罪人。”良久,周泽楷道。


  “你说什么?”


  “皇风。”周泽楷说:“来抢扫地焚香。”


  “你是说皇风的事,是因为有人要抢扫地焚香?”


  扫地焚香是一串一百零八颗菩提子串成的佛珠,据说每一粒菩提中都藏有一卷绝世功法,是江湖几大名器之一,一直由皇风山庄庄主田森镇守。孙翔一惊,随后点点脑袋:“田森没能守住扫地焚香?那就不奇怪了,那叫德……不配什么来着?没有金刚钻硬揽瓷器活呗,难怪。”


  周泽楷睨了孙香一样。“你这样看我做什么?”孙翔自得道:“等我打败了叶秋,就把他的‘一叶之秋’也这般夺过来。”


  周泽楷不再多言,站起身,绕过篝火。他原本也是要赶夜路的,当下遇上孙翔这个不通情理的人,这处歇脚的地方也不欲再留,抬腿便往洞外走去。


  “你做什么去?”孙翔连忙站起来拦他。


  周泽楷闻声回过身,秀眉微蹙,火光映在他眼底,潜滋暗长地烧着。“你不好。”周泽楷说:“我自己走。”

孙翔登时就被这句数落激怒,“我不好?”他气急败坏:“谁稀罕管你!”


  周泽楷不再停留,紧了紧衣袍,就与孙翔擦肩而过。心下却是有些遗憾的,他虽不善交际,但足够心明眼亮,许多事他蕴在心中揣摩一番,多数都八九不离十,很少看错。可孙翔看着憨直可爱,却当真如江湖流言所说的一样,野狗一般,逞凶肆虐,无理猖狂。


  周泽楷脚尖在地上轻轻一点,拂身而去,洞口的泥地中,一枚足印都未留下。

 


  

  

  孙翔在洞中枯坐片刻,实在想不通哪里招惹了那位面皮生嫩的俊书生。难不成他与田森是亲戚?是了,这人也是往顺天府去的。但也不像,孙翔早前远远见过田森一次,那田森长得膀大腰圆,方脸颐口,留了一把粗犷的大胡子。方才那位周兄却是细细的腰,细细的手腕,光洁白皙的脸皮儿,俏眉俏眼,和田森绝无半点相像!


  不是亲戚,那就是朋友,周兄总不会是……心悦田森?孙翔想到这里,不禁打了一个寒颤。喜欢男人?喜欢男人……也该喜欢像他自己那样的吧!漂亮,白,文质彬彬,有礼貌——那自己方才岂不是很没礼貌?


  不管周兄是不是心悦田森,总之周兄是不高兴他说田森的不好。孙翔有些心虚,或许周兄只是可怜皇风山庄的遭遇,自己奚落遭逢不幸的无辜侠士,也着实算不上磊落。


  孙翔难得想通透一个道理,自知理亏,赶忙把半干的外裳穿上,拎起家伙什,便随着周泽楷的脚步追了出去。


  一出洞口,孙翔正想顺着周泽楷的脚印寻去,却发觉被雨水搅和得泥泞的泥地上,一丝印记都无。孙翔暗道,坏了,这周兄定然是叫武林人士劫走了。心下更是确定了周兄与皇风山庄关系近密,待找到周兄,他可要好好同人赔礼道歉才是。


  当下也不再耽搁,孙翔轻功尚好,不说踏雪无痕,但也足以奔袭百里。时下已经入夜,夜色浓稠,山间涌起白雾,十步之外的景象孙翔就已看不大清。他极为厌恨江湖人给他取的名号,什么野犬小郎,说白了就是骂他野狗,顶多是觉得他年纪小,骂他是小野狗。但这名头能叫起来,也不全然是为了贬斥他,至少他鼻子之灵敏,在他初入江湖时也是出了名的。只是后来他得罪了不少人,这名号也变了味。


  此刻,孙翔复又拾起他的天赋本领,细细回忆着在山洞中时曾在周兄身上闻见的暗暗幽香。他蹲下身,深嗅了一口土腥。


  ——在东边。


  孙翔飞身找去。向东奔袭十数里,不多时,便听见一阵刀兵相接的金鸣之声。孙翔加快脚下的腾挪,待到他看到人影时,只见一群黑衣蒙面人,正围着一白衣公子伺机而动。


  “周兄!”孙翔大喊:“我知错了!别慌,我来救你!”


  周泽楷闻声望去,甫一抬头,就见一玄衣人影一个旋身挡在了自己面前。二人也不言语,孙翔一个俯身窜将出去。他没来得及将朴刀与哨棒相接,但幸好他为了夺叶秋的绝世神枪,勤练枪法,将哨棒的顶头仿着长枪的样式削尖,这时一杆棍棒叫他舞得虎虎生风,点、刺、挥、挑,叫蒙面刺客毫无近身之机。


  周泽楷借着这个空档,凌空而起,踏上高树,自上而下甩出两支银弋。银弋寒芒闪动,尾部挂着纤细如毫的丝绳,由周泽楷的双袖飞出,一左一右,径直扎进两个刺客的脖子,瞬时鲜血如注。


  孙翔一惊,朝银弋飞来的方向仰头看去——只见周兄一袭白袍,纤尘不染,高凌月空,月华簌簌浇洗而下,他凛着一张俊脸。孙翔没来由地想起白日里在驿所听说书人讲的“貂蝉”,青女素娥俱耐冷,月中霜里斗婵娟。


  “别看我。”周泽楷说。


  孙翔立刻回过神来,将哨棒再次刺向敌人。


  刺客并不难缠,更不用说孙、周二人都是顶尖的好手,少顷,便结束了缠斗。周泽楷从高处纵身飞下,白衣翩跹,泛春泉,笼晓烟。孙翔的目光被引到周泽楷身上,一时不察,叫垂死的顽敌一把匕首扔过来。虽是他躲闪得宜,周泽楷也及时丢出袖剑打偏了刀刃,但出刀人与孙翔离得太近,故而还是割伤了手臂。


  周泽楷快步上前,掀开孙翔伤处的衣物,看到血色鲜红,并无毒迹,才舒了口气。他退开身,询问地看向孙翔,霎时被孙翔看向他时的复杂神色惊到,后知后觉心虚起来。但转念一想,出门在外,同不相识的人有所保留也是正当,于是硬起头皮朝孙翔看回去。


  “对不住。”还是孙翔先开了口:“我之前不该那样说田森。”


  周泽楷嗫嚅着嘴唇想说些什么,最终还是摇摇头,转而说道:“来包扎。”


  两人相携坐在了树根底下,雨早就停了,雾却还未散。


  “周兄。”孙翔道:“你是周泽楷吗?”


  “嗯。”周泽楷点点头。他从袖中拿出一瓶伤药,又抖了抖另一边袖口,扯出一截雪白的绸缎,用另一边手腕上的袖剑剑刃割了下来。


  “我说呢……早听说周泽楷既是左利手,又是右利手,特别会用飞石锁一类的兵器。我一看你从袖子里甩出两支飞箭就知道了。”


  周泽楷低眉一笑,削葱般的手指灵活地为孙翔的伤口撒上伤药,从他袖子里扯出的绸缎一圈一圈地绕过孙翔的手臂。周泽楷的头发,垂到了孙翔手背上。


  孙翔摸摸鼻子,很轻很轻地说,仿佛怕惊扰了什么般,“怪不得,我白天听人说书,他们说你长得漂亮,能驭使蝴蝶……”他说:“我还以为他们胡乱吹捧你,还不服来着。见了你本尊,就觉得蝴蝶啊鸟啊老虎啊熊啊……你估计都能使唤。”


  周泽楷先是微微瞪大了眼睛,而后握拳的手抵到唇边,又眯起眼笑起来。


  “笑什么!”孙翔不满道。


  周泽楷摇头,“不是吹捧。”他说:“他们笑话我,你吹捧我。”


  “我没有,你是真的香,我就是闻着你身上的香味找过来的……”话一出口,孙翔懵懵懂懂地感觉到一丝微妙,好像把自己说得像狗一样。于是他艰涩地调转矛头:“你也别想太多,他们就是觉得长得好看,像姑娘似的,和人比武……”


  周泽楷静静地盯着他,孙翔恍然明悟过来,“这些个哈儿,长嘴长舌。就算真是女儿家,会使蝴蝶叨人又怎么样,还不是有本事!”


  周泽楷真正欣赏起这份赤热心肠来,孙翔到头也不懂那些人话中的卑琐恶意,他眼里好像只分有本事的人和没本事的人。想必早前他说了皇风的那些狠话,却也未曾能真正明白其中真意。


  “周泽楷。”良久,孙翔还是张口问道。


  “嗯?”


  “明天,和我比划比划吧。”


  “不行。”周泽楷正色道:“我有事。”


  “去皇风山庄?”


  周泽楷颔首。


  “我也正要去顺天府找叶秋。”孙翔兴高采烈道:“我们一起,等你办完事,我们再比试!”

 


  

  

  既知道了周兄就是周泽楷,孙翔自然不会轻忽放过。两人趁着夜色往顺天府赶路,孙翔一路上唇舌就未得闲。一会儿问:周泽楷,你真的会招蝴蝶吗?招来给我看看。一会儿又问:你觉得你和叶秋比谁更厉害。一会儿再问:你喜欢田森吗?


  周泽楷被他没头没脑地盘问,问得一头雾水,但还是好脾气地点头摇头。回答道:“不会。”“没比过。”“不。”


  “周泽楷。”不一会儿,孙翔又开口了,“刚才你用的那个飞箭……”他学着周泽楷方才甩袖的动作,说:“能不能借我玩玩?”


  周泽楷不假思索,就从藏在衣衫下的护腕上解下一支精铁制成的拇指粗的圆筒,递给了孙翔。


  “送你。”


  “送我?”


  “我有很多。”


  孙翔也不推辞,乐颠颠地将那小筒绑在了自己腕上。摆弄一路,临近顺天,已是午时,行至郊外竹林,孙翔仿着周泽楷地招式,一振小臂,一枚银弋就从小筒中窜飞出去,箭尖扎在竹子上,那翠竹就被刺得四分五裂。周泽楷指点道:“太用力了。”


  孙翔晃晃脑袋,刚想说些什么,一阵微风吹过,“不对!”孙翔的狗鼻子又发挥了效用,“血腥味,尸臭味,死人了。”


  周泽楷点点头:“皇风山庄。”


  皇风山庄就坐落在这竹林深处,离得稍近,那股血腥味愈发刺鼻,待见到山庄大门,孙翔几乎要被熏得晕厥。


  周泽楷轻身曼步,踱到近前。万籁俱寂,只有山风刮动、竹木摇晃、枝叶相合之声。孙翔强忍着刺鼻恶臭,轻声朝周泽楷道:“退后,我来。”他猛冲两步,一把推开皇风山庄厚重的木门。


  五六颗头颅被长枪串成一串,钉在一进大门的空地上,头颅上的眼珠都被剜了去,直冲着破门而出的二人,黏稠的血糊满了青石地。


  孙翔脸色瞬时煞白,头晕目眩。周泽楷担忧地看他一眼,但也无暇多顾,只说:“我去里面,你……”他说:“不要看了。”


  孙翔还想不服气地跟去,刚迈出一步,胃里翻江倒海,几乎立时吐出来。他举目四顾,遍地残肢,碎肉老血喷洒满墙,到处是死不瞑目的人,横陈在他们生前栖居的宅院。孙翔神魂巨震,一步一步地后退,迈回门槛,退出山庄大门。他抬头望去,门楣正中上还贴了副宽大的对联,用拙陋的草书写了“岁岁长安”。


  孙翔从小仰慕江湖侠客,便一心习武,爹娘宠爱他,也任由他舞刀弄枪。后来年纪稍长,遇上出外云游的越云山道长,见他根骨奇佳,又有武学根底,就将他收入门下。从此他踏进江湖,听过许多江湖故事,剑影刀光,斩将刈旗,旧仇宿怨,恩高义厚。但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,故事中的快意恩仇、断颅折肢,会是这地狱般的景象。他以为江湖恩怨不过一碗血酒,杀人夺宝不过愿赌服输。孙翔腿软着,慢慢屈身滑坐到了皇风山庄门前的台阶上。


  周泽楷出来时,就见孙翔抱着“横刀”呆呆地坐在门前,高大的背影显得无助可怜。周泽楷想了想,也坐了过去,从袖中拿出两块梅花糕递给孙翔,“这回知道了?”他说:“杀人,不好。”


  孙翔呆呆道:“知道了。”他说:“和我想的,一点儿也不一样。”


  “嗯,不要为不值当的事杀人。”周泽楷说,但又担心孙翔死心眼到不知什么时候该出手,于是想了想道:“有人杀你,可以;有人害人,可以。可以出手。”


  “你来查他们的冤案。”孙翔捏着梅花糕问:“你自己,不害怕吗?”


  周泽楷摇摇头。他名头上虽说是武林盟主,但各大门派各有千秋,也不缺顶尖高手坐镇,在武林中并不是说一不二执牛耳的人物。但他被推举到这个位置上,就不能推卸和退缩。周泽楷说:“应该的。”


  说来也怪,孙翔脑子直愣,常常听不大懂他人说话,周泽楷不善言谈,常人也听不大懂他说话。但周泽楷的意思,孙翔却能顷刻懂得。周泽楷在说,他既然有了独步天下的武功,担起独步天下的责任也是应该的。


  “我还是想要‘一叶之秋’,那是整个武林最好的神兵。”孙翔嘟囔道:“算了,等我打败了叶秋,他也不好霸着他配不上的兵器了吧。”他第一次认识生死,却仍放不下憧憬半生的宝物,于是只好眼巴巴地看着周泽楷,希冀周泽楷能为他解惑。


  “你自己看。”周泽楷微笑着握住他的手。


  孙翔感觉自己脸皮热得要烧起来,却不想甩开周泽楷冰冰凉、滑溜溜的手,他挠挠耳朵,顾左右而言他道:“你接下来去哪?”


  “唔……府城里,微草阁,找帮手。”


  “我也要进府城堵叶秋。”孙翔说:“趁我还没拿到‘一叶之秋’,和我的‘横刀’比一场吧!”


  说罢,他牵着周泽楷的手站起身。


  午后灼阳散去,天上又飘来了几坨厚厚的云,须臾便飘起雨丝来。


  不多时,雨珠就打湿了孙周二人的乌发。孙翔拎起腰上佩刀,摆好了架势。他这两日观察周泽楷的身法,发觉他身轻如燕,却无刀剑一类的武器,又见他几次出手都是飞刀、射箭,先入为主便认为周泽楷是擅远战的。他用刀,对付这类敌手,只需找机会近身便可。


  周泽楷也确实如他所料,站的远远的。二人对峙片刻,竟同时动作起来。


  孙翔直来直去,挥刀直冲周泽楷而去。他的轻功比不上周泽楷轻逸,但迅猛有余,刀气伴着他周身的锐气,利断金石。


  周泽楷也不硬碰,从孙翔刀口飞身躲过,一踏春泥,便腾身而上,脚尖点在一槎竹枝之上。他双袖飞出两道素白如月的绸缎白练,如银河倒泻,迅疾如电,劈到孙翔刀上。不待孙翔反应,周泽楷踩着竹子轻巧地翻身几周,孙翔的黑刀就被卷进了周泽楷的白练之中。


  孙翔一翻身,踩上同他纠缠的白练,顺着这条银河,脚下快速腾挪,霎时就飞至周泽楷眼前。孙翔再一震刀,内力顺着刀柄破开缠绕在刀身的白练,将银河震碎成白蝶片片,随着被二人功力翻起的翠绿竹叶,上下飘舞。


  周泽楷转而朝孙翔胸口打出另一边袖中的白练,孙翔飞身向后,白练如同一条迅捷的巨蟒,紧逼孙翔。孙翔退飞两三丈,而后突然立住,周泽楷尚未来得及不解,只见他袖中白练竟已用到了尽头,恰恰好在孙翔眼前停下、飘落。

  

  孙翔抬起手臂,得意洋洋地挥着,周泽楷这才想起,他昨夜裁下了七尺绸缎,给孙翔包扎了伤处。如今这白练要比他平常所用短了一截。


  孙翔不给他喘息之机,即刻拉住打到他面前的绸缎,一个巧劲儿,就将这段锦绣也震得七零八落。周泽楷索性不再用这素华白绸,而从袖中飞出五枚梅花镖。


  孙翔毫无惧色,挥着他那把大刀,横冲直撞,劈里啪啦,将飞镖砍得火花四溅,转眼就到周泽楷面前。

“又被我近身了。”


  孙翔嘴角刚扬起一半,就被周泽楷的短剑抵住了喉咙。


  周泽楷的袖剑终于弹出。


  孙翔一时失语:“你袖子里怎么装这么多东西!”他将刀扁着往上一架,荡开了周泽楷的短剑。


  要比近战身法,孙翔丝毫不怵。也不再言语,刀剑相接,击玉敲金,琤瑽作响。


  周泽楷双剑使得极为灵巧,剑影细如此时的微雨。周泽楷的眉目沾了雨水,就如刚作成的水墨画般,更为楚楚。孙翔在剑影中却无半分心思去想入非非,只有随招随架,刀刀逼近。


  周泽楷被逼到一根竹子之下,他也不意气用事,脚尖一勾便旋身凌飞至高处。孙翔暗道不好。


  只见周泽楷袖中又射出两枚箭矢,一左一右夹着孙翔耳朵飞去,不待孙翔反应,不知什么东西从周泽楷指尖弹出,正中孙翔额头。


  ——一枚小石子铿然落地。孙翔被这股力劲冲得仰倒,额间却只留一枚小小的红点。


  周泽楷在高处抿唇一笑,羞涩道:“我赢了。”


  孙翔顺势支着一只胳膊半躺在地,半晌,他抬起小臂,一支银光闪闪的银弋,穿过雨幕,像一只低飞的乳燕,叨向周泽楷腰间。


  周泽楷怔然,只见他送给孙翔的那枚银弋,勾着他腰间佩戴的香囊,顺着纤细的丝绳,被孙翔收回了手中。


  “我没输。”孙翔举起香囊,憨憨笑道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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